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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工作三级巡查制度

2018年03月05日 10:04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后勤日常服务和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订本巡查制度。

第一条  组织领导

(一)巡查工作由后勤处主管,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主任督办。

(二)分管领导要督促、检查、落实好巡查工作。

(三)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具体巡查人员,具体安排报办公室备案。

第二条  巡查内容

(一)安全保障巡查。食堂安全运营情况;道路和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完好情况;供水、供电系统保障情况;防火、防盗、防投毒措施到位情况;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二)校园环境巡查。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图书馆、家属区等的保洁情况;公共区域、道路的环境卫生情况;绿化带、草坪、苗木等养护情况;杂草、白色垃圾清理情况等。

(三)工作作风巡查。后勤工作人员出勤、服务态度、工作状态等情况。

第三条  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三级巡查制度。实行处领导、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三级巡查;实行定期、不定期相结合巡查制;各科室负责人每星期至少巡查两次本部门的工作,分管每星期参加一次巡查,巡查时间自己确定;各科室要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要按职责、按地域给每位工作人员划分巡查任务,每天巡查一次;每学期开学前、放假前、重要的节假日放假前,各分管要组织好分管领域工作的专项检查;逢学校重要接待、重要活动时,对分配给后勤的服务准备工作,分管领导要到现场检查验收,确保完成任务。

(二)严格执行巡查日志制度。巡查人员每次巡查完毕要做好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发现重要问题或需要跨部门协调处置的问题,要填写巡查处置表。

(三)严格执行巡查处置制度。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后,能够现场解决的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解决,需处班子集体研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提供解决方案,不是本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也有责任提交相关部门解决;相关业务科室在接到整改任务后,要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四)严格执行督办、反馈制度。办公室主任负责巡查中发现问题的督办工作;各科室要及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办公室主任,如果不能在限定时间整改到位或存在困难的,要向办公室主任及相关处领导解释并提出处理意见;办公室主任每周一前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汇总并在处务会上通报。

第四条  抽检制度

(一)处领导对自身分管领域的工作要进行抽检,每个月不得少于两次,抽检结果要进行总结、通报,并交办公室存档。

(二)处主要领导要组织后勤工作领域的全面抽检,每学期不少于两次,抽检时间、参加人员由主要领导确定,抽检结果要进行通报,并记录存档。

第五条  奖惩制度

(一)后勤各级领导在巡查工作时,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态度认真巡查。对不认真落实巡查制度,巡查工作不负责任,无故缺勤或不服从领导安排的,正式职工给予通报批评,按规定扣发年终绩效工资,计划外用工经教育不改正的给予辞退处理。

(二)有关单位和个人举报巡查人对所发现的问题解决处置不当,给后勤带来负面影响或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由后勤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报学校给予行政处理。

(三)巡查工作不得力受到处分的个人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四)在巡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有效处置、避免学校重大安全问题的,给予奖励,并在学年评优、评先工作中优先考虑。

(五)后勤处每学年对各科室巡查工作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巡查到位、处置得力、无责任事故的科室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湖南文理学院后勤处巡查处置表

 

   


巡查人


巡查地点


存在问题


处理结果


督办意见


部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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