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后勤处 1.坚持高校后勤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宗旨,按照学校总体发展规划,起草、制定学校后勤中长期发展目标、发展规划及后勤处有关运行、管理规程,制定后勤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土木、水电及有关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工作。负责编制年度维修计划,编制后勤经费预算,并负责相关专项维修工程立项与过程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及预决算等工作。 3.负责全校的水电管理、作好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学校水电抄表、计费及收缴工作。 4.负责校园绿化规划,并代表学校对物业公司的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行使监管职责。 5.负责学校的计划生育、卫生防疫、医疗保险工作。 6.负责膳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为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餐饮服务。 7.负责校园门面招租及相关资产的管理。 8.负责代表学校协调周边关系。对接完成社区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资产公司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党委行政决议决定,按照国家《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公司章程,代表学校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保护出资人权益; 2.按照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方针,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3.坚持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经营、管理学校划拨给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4.制定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 5.制定公司年度计划和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学校确定的年度经营任务; 6.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优化配置生产要素,组织实施新项目的投资与开发; 7.做好学校二级单位创收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服务工作; 8.加强企业和服务对象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公司员工和服务对象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安全经营; 9.协调公司和地方归口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10.新、老校区、芙蓉学院门面服务管理; 11.师范楼和综合楼热水、直饮水服务管理; 12.自助售货机、自助吹风机、自助洗衣机服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