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妇,在怀孕3个月内向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两寸合照两张;
4、双方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状况证明;
5、其他规定的证明文件(离婚协议、病残儿医学鉴定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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