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一、二孩的在职教职工(包括芙蓉学院),在怀孕三个月内带齐下列资料到计生医保科办理。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两寸合照两张;
4、所在学院或处室开具的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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