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申请专项债相关咨询
询价的通知
根据《湖南文理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湖南文理学院学申请专项债相关咨询经校领导批准同意实施,后勤基建处根据要求对该项目采取“项目询价”形式确定预算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根据专项债申报要求,申报阶段需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10号宿舍项目、智慧教育综合大楼、学前教育实习实训楼三个项目的《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和《实施方案(含事前绩效评估)》。
二、相关要求:
1、参与项目询价的公司须具备相关资质及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3、编制文件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执行。
4、配合学校完成专项债申报。
三、结算与付款方式:该项目上限值:4.626万元,完成申报批复后一次性付清。
四、询价原则:该项目采取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编制单位(经评审后的合理最低价),我校不解释经询价后未确定施工单位的原因。
五、工期要求:根据申报要求,因申报时间紧迫,该项目3日内完成编制。
六、项目询价时间:该项目定于2024年2月24日下午4:30在逸夫楼B407会议室进行;望各参加项目询价的单位准时参加,过时不予受理。
七、递交询价项目文件内容:
1、加盖公司印章的资质等级复印件。
2、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表。
3、投标文件必须封口,并加盖骑缝章。
后勤基建处
2024年2月22日